亦称僧官噶伦,指僧官系统中出任噶伦的官员。
原西藏地方政府的噶厦,在1751年至1804年和1878年以后向例设1名僧官噶伦,而且在后期僧官不论任职早晚,在名望和仪式次序上优先于俗官噶伦。
僧官噶伦可以说是格鲁派寺院僧侣集团在噶厦中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