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藏文墨定】
即对藏文进行订正,使文字规范化、统一化、简便化。
藏文史书上一般称之为“噶介”,意为用法律规定推行统一文字;有的称为“该萨介”,意为厘定新语。
自7世纪由吞米桑布札仿照梵文创制藏文以来,历史上曾进行过三次厘定。
第一次厘定是在藏文创制后至热巴巾执政前的100余年间逐步进行的,这次厘定主要是出于翻译佛经用语用字不一,难读难懂而进行的,厘定工作皆由吞米桑布札及当时的译师们担任,为使译出的佛经表达上统一,还著有文法书八部(八部书由于9世纪中期朗达玛王灭佛,除《三十颂》和《字性组织法》外,其余均失传),相继使用了150余年。
第二次厘定是在9世纪初吐蕃王热巴巾执政时亲自领导噶瓦白则、觉若·鲁意坚村以及香·益希德等译师根据当时的语言情况和翻译名词术语不一致,语言表达纷乱,拼写法不统一等现象,对藏文正字进行了较大规模的改进,这次改进规模最大,影响也最深。
第三次厘定是在11世纪初古格王意希畏时在阿里地区由译师仁青桑布开始的,迄于15世纪初叶夏鲁译师却窘桑布临世,历经470余年,167位译师大德参加,期间对藏文正字逐次进行改革,方形成了今天使用的藏文。
第二、三次厘定均系在继承以前传统文法理论的基础上进行的。
三次藏文厘定的主要内容,是废弃所译佛教经典中难懂、不便读的古词繁字,代之以易懂便读的新词和简化字,使之进一步符合地方与时代的要求。
为了减少拼写结构上的附加成分,取消原藏文“ma”的下置名“ya”,再后置字“da”、垫音小“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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