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藏传佛教】
形成于藏族地区,发展传播于藏、蒙古、土、裕固、纳西等少数民族地区的具有民族地方特色的佛教,根据时间划分为前弘期和后弘期。
前弘期以拉脱脱日年赞为始,结止于朗达玛灭佛。
据传拉脱脱日年赞时佛教传入西藏,7世纪松赞干布摄政,派遣吞米桑布札等人去印度留学,返回后创制了藏文,开始翻译佛经。
迄赤松德赞,迎请印僧寂护、莲花生等人入藏传教,创建了桑耶寺,试度7名贵族弟子出家,为藏族有寺院僧团之始。
之后几代赞普亦采取了供养僧人,组织王臣贵族盟誓,尊佛教为国教等必要的兴佛措施。
9世纪中叶,朗达玛上台后兴苯灭佛,毁坏佛寺,迫害僧人,禁止佛教流传,“前弘期”佛教结束。
这一时期佛教的最大特点是,它作为思想统治工具,主要流传于吐蕃王室贵族阶层,没有深入到民间。
10世纪后期,佛教复从阿里和多康地区兴起,在民间拥有一定的势力,标志着后弘期佛教的开始。
先是阿底峡入藏传教授徒,创立了噶丹派,随之形成了宁玛派、萨迦派、噶举派及其他小派。
元朝统一全国后,萨迦派高僧首先取得了与元朝中央政府的联系,受到了扶持,掌管西藏地方政务。
在其统治之下形成了以各地方势力为中心的政教合一统治。
萨迦派失势后,噶举派又统管西藏,其内部的权利之争越演越烈,为此败坏了僧人的声誉,践踏了佛教教义。
15世纪初,宗喀巴整顿佛教,在地方势力的扶植下创立了格鲁派。
从17世纪开始,格鲁派得势,一跃成为西藏宗教领袖。
7世达赖晚年,开始了格鲁派佛教在西藏的政教合一制的统治,直至西藏和平解放前。
藏传佛教有由《丹珠尔》和《甘珠尔》两部分组成的世界著名的佛教丛书藏文《大藏经》。
在教义方面大小乘兼容而以大乘为主,大乘中以中观见为重,其中前弘期时主传中观瑜伽行派和自续派思想,后弘期有中观应成派和唯识学派之见,尤以中观应成派的“诸法性空”为思想理论,被多数教派所重视。
修行方法上,采取了先理论后实践,“显密并重”,以无上瑜伽部密法为最高最深奥之法。
寺院组织严密,等级分明,学经制度健全,较大寺院拥有寺属庄园。
至今藏传佛教在国外亦有相当势力,欧美等一些国家成立了专门的藏传佛教研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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