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一妻多夫制】
一妻多夫通常有兄弟共妻和朋友共妻两种形式。
解放前西藏某些地区残存着这种制度。
其中以兄弟共妻为多,在社会上并不受歧视。
其中又以藏族农业地区和贵族世家为多。
贵族世家行兄弟共妻,是考虑到家爵位的承袭和财产的集中,分家则不利于保持家的地位。
为了保持家的社会地位和优越的生活水平,财产不被分散,往往采取兄弟共妻形式。
在西藏不少古老的家,已传家几十代,但没有一家同族,主要就是依靠兄弟共妻来维持人口数目的均衡,这除了保持财产和地位外,还有利于家庭生活的和谐,可免妯娌间的冲突造成兄弟不和。
一般农民,则完全是为了减轻乌拉差役,和保持家庭劳动力等经济方面的原因,往往不分娶。
这种家庭均以女性为中心,主妇自己住一间屋,多夫轮流与她同居,习惯次序为先长后幼,各夫听从主妇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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