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智慧讲堂:允许别人按他们自己的方式生活
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不可执也。——《老子·第二十九章》
天下(人类社会)是大自然神圣的产物,是不能凭主观意志去改造的。硬要这么做必败,坚持执行改造的人就会失去它。
本章为老子对于“有为”之政所提出的警告:治理国家,若以强力作为或暴力把持,都将自取败亡。世间的物性不同,人性各别,为政者要能允许差异性与特殊性的发展,不可强行,否则就变成削足适履了!所以理想的政治应顺应自然,因势利导,要舍弃一切过度的措施,去除一切酷烈的政举:凡是奢费的行径,都不宜施张。
丹麦民间流传着一个故事:
有一位国王,他非常喜爱一只小鸟,将它捉来关在一个黄金制的笼子里,上面缀满钻石、红宝石和翠玉等等。每天都喂它吃各种他自己喜欢吃的山珍海味,像牛排、猪排等,他每天还喂它喝威士忌、伏特加、兰姆酒等,因为国王认为这些就是他所能给他最爱的宠物最好的东西。
不过如我们所知,小鸟不喝威士忌,小鸟也不吃鸡肉,它们只吃一些谷类,喝一些纯净的泉水,在广大的天空和无垠的穹苍之间自由自在的欢唱飞翔。如果这位国王真的爱这只小鸟的话,他应该给它自由,让它过着一般哲学家穆勒说:“自由”的前提是“平等”。因为你和我是平等的,所以我有自由,你也有自由,而且我们的自由是一般多的。我们不受别人侵害的自由,也是平等的。小鸟应有的生活,自己选择喜欢吃的东西,随时都能展翅高飞,夜晚来临时能安然入睡,快乐地生活在大自然之中。
同样地,生活也是如此,对你而言很好的事物,不一定对别人也很好。你认为很好的事物,是因为你喜欢,而且对你有益,可是别人也许不愿尝试,这不是使我们远离他们的理由。何必老是批评别人这里不好、那里不好,他们都很坏、很冷酷无情呢。无须如此,我们应做我们想要做的,别人做他们想要做的。
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东西和不喜欢的东西,这很正常。你喜欢的东西当然很好,但是你不喜欢的东西也要允许他的存在。况且,无论你喜欢还是不喜欢,都不能阻止它的存在。如果你因为自己的好恶而惊喜或恼怒,那必定会损害到你的身心健康。
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要允许别人跟自己不一样——不一样的思想,不一样的个性,不一样的生活方式,等等。也就是说要允许别人按他自己的方式生活而不去干涉。
王小波在《一只特立独行的猪》中说,对生活作种种设置是人特有的品性。他认为世界上只有两类人:一种是想要设置别人生活的人,另一种是对被设置的生活安之若素的人。
前一种人总是希望别人按自己的意愿和喜好生活,以为自己喜欢的别人就喜欢,结果却是碰一鼻子灰。
比如为人父母者,会有意或无意地把自己未完成的心愿让孩子承担起来。这对孩子是一种压力,也很不厚道。很多父母甚至把自己一生的遗憾寄托在孩子身上,一直逼孩子往自认为是正确的路上走。即使孩子并不适合,或者不喜欢。譬如学钢琴,譬如出国。
为把孩子培养成艺术家、音乐家,许多父母把物力、财力、精力全都倾注在孩子身上,对孩子在艺术方面的期望远远超过了培养兴趣的范围。在这种压力下,家庭变得不快乐,亲子的愉快时光爱一个人,尊重一个人,就要帮助他做真正的自己,而不是你要的样子。成了斗争大会。牺牲了亲子的和谐关系,追求一些莫明其妙,也不见得正确的父母理想。当子女长大回想起童年,尽是不快乐的回忆。
又比如,一对情侣或夫妻,很多时候需要一种包容,因为对方永远也不会变成你需要的那个样子,或许你会发现还是最初的那个他是最好的。年轻的时候你希望对方能够成熟一些,但真的变成这样了,你或许又会认为人还是简单一些好,但磨去的棱角怎么能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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