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高中实验研究开始
20世纪70年代初,中等教育第二阶段的改革进入高潮,人们提出要实现教学的个别化,并使教学的内容与形式适合高等学校的要求;同时提出就普通教育教程与职业教育教程之间合作的可能性开展实验研究。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的综合高中计划委员会就此于1971年6月1日发表“简要信息”,提出了关于进行综合高中实验的观点,在理论与政治上颇具影响,这标志着综合高中实验研究的开始。
该计划委员会首先以联邦德国教育咨询委员会的结构计划、联邦政府的教育政策报告、北莱因-威斯特法伦州的75计划、文化教育部长会议的《波恩协定》等为基础,提出了综合高中实验的目标,并确定了实验须解决的问题,还提出了须认证的假设。
他们提出的实验目标是,通过各种课程改革促进教育机会均等,提高学生的学习动机和成就感,保障个性的发展,重视学校的社会功能,教学改革应跟上科学技术与经济的发展,减少教育体制实施中各种社会或地区的不利因素的影响。
以此为导向,他们提出了这次实验中要解决的问题,如正确理解并实施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体系的结合要求,考察动态化的天才概念是否脱离学生发展规律,社会与人类学研究是否能促使学校改革,综合高中课程标准的制定受哪些社会因素的影响,等等。
根据这些问题,北莱因-威斯特法伦州的综合高中计划委员会提出自己的假设,并计划通过学校实验加以论证。①要真正做到教育机会均等,必须从教育体制上、从民主问题上下工夫,就目前的教育改革情况看还不能做到这一点;②如要从长远避免教育分轨制引起的不良社会后果,就应该合作进行普通教育教程与职业教育教程;③为防止职业教育在综合高中的孤立,照顾预先被淘汰的无升学希望的人,必须引进部分时间制的义务职业教育;④为克服理论与实践的冲突,使各学科教育从纵向与横向相互沟通,课程的设计必须考虑到不同毕业证书申请者的需要,等等。
这一综合高中实施的结构模式是,重点课程、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三结合。模式的内涵是指:①学生应根据自己的能力倾向与兴趣爱好确定学习重点,可选为重点的学科是没有限制的,可以是科学或科学化的学科,包括音乐、艺术或体育等;②要放弃以普通教育教程为导向的义务教育领域,保证学生参与政治与社会生活的机会,因此必须开设两门必修课程——社会学与德语;③保证学生尽可能发挥个性特征,并有真正选修权利,等等。
根据综合高中将普通与职业教育一体化的目标,它涉及的教学阶段包括完全中学高年级、专业高中、专业专科学校、部分时间制职业学校。
综合高中的组织形式有其特征,如不再按学校分类,而是分成与专业相结合的各个部门,所有专业领域的教学以学程(Kurse)形式进行,为保证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沟通,计划提供丰富的学程,在学程中选择对这两种教育关键的主题与方法,并允许累积学程等。
这一学校实验还需一定的配备,如足够的教师,足够的资金以及教师培训的机构。
综合高中的实验研究得到了普遍承认,因为教学的个别化以及选修课程的多样化,使学生摆脱了一定学习类型的束缚,学生有机会根据自己的发展倾向和兴趣爱好来确立个人的学习重点;此外,选修的多样化,避免了教材臃肿,有利于在选定的重点上深化学习。当然,这项改革也受到了一些批评,如分组学程制的实行,对校舍和教学人员的需要增加了;在教师方面,由于教育的扩充出现了教师缺乏的现象,改革后就更难以满足学程制教学的需要,这些基本条件限制了学程开设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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