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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士报告》发表

20世纪60年代,英国学校阅读教学水准的下降及许多小学教师在阅读教学法方面受训不足的事实,引起了政府和社会对师资培训问题的重视。1969年与1970年《评论季刊》发表了一系列黑皮书,对进步主义的小学教学方法提出了更为普遍的抱怨。1970年保守党政府上台后不久,即任命了一个以詹姆士勋爵(Lord James of Rusholme)为主席的师范教育与培训调查委员会,要求对英格兰和威尔士当时的师范教育、教师培训及试用状况进行调查;其中特别考察师范教育的课程内容和组织形式、师范生受教育的方式、公立与民办教育学院及地方教育当局与大学所设的多科技术教育和其他继续教育机构的作用,并提出建议。1971年12月14日,该委员会在政府规定的12个月时间之内,将报告送达教育和科学国务大臣;1972年《詹姆士报告》——《师范教育与培训调查委员会报告》发表。

《报告》建议从根本上改组师范教育,将其分为三个连续的阶段:第一阶段为普通高等教育;第二阶段实行专业训练;第三阶段进行在职培训。

第一阶段的教育可有两种方式。部分选择将来从事教师职业的学生可在大学或多科技术学院学习,获取第一级学位;其他同类学生则可进教育学院学习,两年后取得新的“高等教育文凭”(the Diploma in Higher Education)资格;正常的入学资格是两门课的高级水平普通教育证书(可有例外)。此外,多科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以及其他高等教育机构也可像教育学院一样,提供获取高等教育文凭的课程。

第二阶段招收已获得第一阶段资格者,进行为期两年的专业训练。其中一年学习专业课程,结束后成为“许可教师”,即可去学校谋职。许可教师在任教的第一年,要接受所在学校专业导师的管理,每周有一天时间去学校附近的专业中心学习。第二阶段两年的专业训练结束后,合格的学生将获得“专业学位”——(教育)文学士。

《报告》特别重视师范教育的第三阶段即在职培训,建议让每个教师每隔7年(尽快缩短为5年)接受一次相当于一个学期的带薪脱产在职培训。

为了进行上述师范教育的改组,《报告》建议成立全国师范教育协会,以授予(教育)文学士和(教育)文硕士学位,规定接受师资培训须具备的条件,并就第二及第三阶段中哪些资格符合专业要求提供咨询。《报告》还设想在全国师范教育协会之下,设立15个左右的地区教育学院和教育系协会,行使与现有地区培训组织类似的职能,规划教育学院的未来发展。

《詹姆士报告》发表后引起了广泛的争论。其中关于许可教师及教育文学士的建议遭到全国教师联合会的全盘否定和拒绝;有关全国师范教育协会的职能的设想亦很少得到支持。但是,《报告》中有关在职培训的建议却受到了普遍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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