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宾塞《教育论——智育、德育和体育》出版
1861年,英国哲学家、社会学家和教育学家赫伯特·斯宾塞(Herbert Spencer,1820~1920)发表了《教育论——智育、德育和体育》一书,其中突出强调“无论从那一方面看,科学都是最有价值的知识”这一论点。该书后来被翻译成多种文字,影响甚为广泛。
《教育论——智育、德育和体育》(Education:Intellectual,Moral and Physical)一书由斯宾塞根据他于1854~1859年间发表的四篇论文修订而成。这四篇论文分别为《论智育》、《论德育》、《论体育》以及《什么知识最有价值?》。在《教育论》中,《什么知识最有价值?》作为第一章与全书的核心被放在最前面,其后分别是第二章“智育”、第三章“德育”和第四章“体育”。
在《教育论》的第一章里,斯宾塞提出,任何知识都是有价值的,而判断知识价值大小的主要标准,就在于看这种知识“对生活某些部分的关系”,即它能在何种程度上“为完美的生活作准备”。为此,斯宾塞首先把人类过完美生活的活动归纳为五类,并按它们对个人生活的重要程度依次排列为:①直接保全自己的活动。②从获得生活必需品而间接地保全自己的活动。③目的在抚养教育子女的活动。④与维持正常社会政治关系有关的活动。⑤在生活的闲暇时间满足爱好和感情的各种活动。与之相应,“合理的”教育活动次序就是:①准备直接保全自己的教育。②准备间接保全自己的教育。③准备做父母的教育。④准备做公民的教育。⑤准备参与生活中各项文化活动的教育。对待这五种教育的态度,应是“价值最大的给予最大注意,价值小些的就注意少些,价值最小的就最少注意”。人类进行第一类活动所必需的最重要的知识,就是生理学和解剖学一类的知识;第二类活动所必需的重要知识是“使人容易谋生而有助于间接保全自己”的知识,即除了基本的读、写、算知识技能之外的数学、力学、化学、天文学、地质学、生物学和社会科学等知识,这些知识同日常生产活动密切相关,是“使文明生活成为可能的一切过程能够正确进行的基础”;第三类活动所必需的知识是生理学、心理学和教育学方面的知识,因为“子女的生与死、善与恶,都在于父母怎样教养他们”;第四类活动必需的知识是历史学知识,但这种历史学不同于以往侧重谈君王、宫廷、将军、战争的历史学,而是一种着眼于帮助人们了解一个国家的成长和组织、国家政权(包括中央和地方政权的性质与活动)、宗教政权及与国家的关系、社会习俗中表现的阶级关系、社会生产关系、文化教育和科学的发展等等的“社会的自然历史”,它因对公民调节自己的行为具有真正的作用而成为“惟一有实际价值的历史”;第五类活动必需的知识是关于建筑、雕塑、油画、音乐和诗歌等方面的知识,这类知识对个人幸福也很重要,没有它们则“人生乐趣会失去一半”。但是,在所有这些知识当中,最重要的是科学知识,它是一切知识的基础和“钥匙”。不仅理解社会、适应生活需要掌握科学知识,进行艺术创作和艺术鉴赏也需要科学知识。
第二章“智育”主要论述智育的方法。斯宾塞认为正确的方法就是科学的方法。他在表示接受瑞士教育家裴斯泰洛齐提出的一些主要教育原则的同时,提出了自己的一套教学原则,即由简到繁,从无限到有限,从具体到抽象,从经验到理智等等。此外,各门科目的学习次序也应与人类获得知识的次序相同。在这一章里,斯宾塞特别强调儿童的自我能动性和自我发展。
第三章“德育”阐述德育的方法。与本国教育家洛克和法国教育家卢梭的有关思想一致,斯宾塞信奉自然后果惩罚。他认为由于态度是通过情感形成的,因此企图用道德准则或通过智力来传授道德是无用的,而自然后果惩罚对儿童而言,能够引起他们心理和情感上的痛苦,从而使之获得有关自身行为正确与否的感性认识并形成经验,对其道德原则的形成和道德认识的发展起重要作用。对家长而言,则采用上述办法有助于避免两代人之间关系的恶化,从而有利于在两代人之间形成一种较为和睦愉快的关系。道德教育还应仁慈、和善、民主。
最后一章“体育”强调了体育的重要意义。斯宾塞批评英国田园绅士十分注意马的饮食起居,却不考虑为孩子提供的食物是否“适合成长中的儿童身体发育的需要”。为此呼吁用科学原理(主要指生理学原理)来指导儿童的身心发育,强调儿童的养育要遵循自然的规律,并对儿童的饮食、衣着、身体锻炼等提出了许多积极的建议。并指出,“身体是智力的基础,智力决不可能在牺牲身体发展的前提下得到发展”。
《教育论》一书在19世纪时即已被译成13种语言,并且尤以在美国的发行量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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