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所幼儿园设立
1872年8月颁布的《学制》第21章明文规定应设立幼儿小学。同年9月制定的《小学教则》第22章也规定“幼儿小学向6岁以前的男女儿童教授入小学前的最基本知识”。但这些规定一时间未付诸实施。日本近代第一所幼儿园是1876年11月设立的东京女子师范学校附属幼儿园(现御茶水女子大学附属幼儿园的前身)。
日本开设幼儿园是在当时的文部省大辅田中不二麿的建议下实行的。1874年3月决定设立东京女子师范学校之后,1875年7月,田中不二麿向太政大臣三条实美建议设立幼儿园。他指出:“方今,小学的设立渐渐增加,开辟了学龄儿童就学之途,教学方法稍露端绪。”但是,目前还没有诱导学龄前儿童的机构,应“在东京女子师范学校内创办幼儿园,在此招收约百名幼儿对其进行看护抚育,以成为异日就学的阶梯,设置费用由文部省措办一定数额的资金。”田中的这次建议未被采纳。同年8月,田中再次向太政大臣说明开设幼儿园的宗旨,指出:“为儿童择良师,专门施以抚育诱导,使儿童在游戏中不知不觉地就于就学之阶梯。教育的基础全在于此。”开办幼儿园是“当今不可缺少的紧迫任务”。
同年9月,太政官批准了田中的建议。1876年6月制定保育方法,设计建筑设施,11月幼儿园建成,招收到75名幼儿,11月16日举行了开园仪式。
东京女子师范学校附属幼儿园,采用西洋式建筑,庭院宽广,保育理论和方法完全按照福禄培尔(F.W.A.Fröbel)的思想进行。幼儿园内设“监事”(园长)、“主席保姆”和“保姆”等职。首任监事是东京女子师范学校的英语教师、翻译福禄培尔幼儿教育书籍《幼儿园记》(1876年出版)的关信三。首席保姆是毕业于德国保姆学校、信奉福禄培尔幼教理论的德国人松野克拉拉(克拉拉·齐德尔曼,K.Ziedermann)。保姆有东京女子师范学校的教师丰田芙雄和近藤滨。
1877年7月制定的《附属幼儿园规则》规定:①幼儿园的目的是“对于学龄前的幼儿,开发天赋的知觉,启发固有的心思,滋补健全的身体,晓知以交际的情谊,使其养成言行良好的习惯”。②保育对象原则上是3岁以上6岁以下未入小学的男女幼童。根据具体情况,也可是2岁以上3岁以下或6岁以上的幼儿。③保育费为每月25钱,但因贫困无法缴纳保育费时,经申请许可后,可免交。④定员为150人,编制5岁、4岁、3岁三个年龄组。⑤保育时间,6月1日至9月15日每天上午8点至12点,9月16日至次年5月31日每天上午9点至下午2点。⑥休息日,除了星期日和固定节假日外,还有夏季的7月16日到8月31日和冬季的12月25日到次年1月7日。⑦保育科目包括物品科、美丽科、知识科三科。物品科,显示桌子、椅子或花、蝶、牛、马等日常的器物;美丽科,显示美丽好看的色彩等,进行五彩球游戏;知识科,通过观赏立方体的线、平面、几个角等了解其组成,并通过游戏开阔知识面。除了利用“恩物”之外,还进行算数、理解博物、唱歌、说话、体操、游戏等活动。
当时入幼儿园须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育费(起初为25钱,1878年2月后为50钱)和玩具费(50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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