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名
匡正等级名分。春秋战国时期由于名分、名实问题的争议而产生的概念、学说。
孔子的“正名”主张 春秋时期,礼坏乐崩,社会秩序混乱。当子路提出卫国国君想要孔子治理国政,打算先干什么事情时,孔子说:“必也正名乎?”先要从匡正社会等级名分入手,理由是:“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论语·子路》)名分不正,讲话就不顺当,事情难以办成,国家的礼乐制度树立不起来,刑罚执行不会得当,老百姓就会无所适从了。孔子要正的“名”是指周礼所规定的等级名分,也就是他回答齐景公问政说的,要做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做君父和臣子的都要做出符合自己名分的样子。孔子的正名思想是针对当时“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的违礼僭越现象而发的,对后世维护封建等级制度和正统观念,产生深远影响。
“正名”的演变 孔子提出正名,意在纠正现实社会中的名分混乱,从名实关系看,企图用“名”来改变“实”的问题。墨子针对孔子的正名说,提出“取实于名”的命题,即根据事物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名称,所以人们认识事物,不在予它的名称而是事实。他举例说:盲人也知道黑、白的名称,但实际上分不清楚。所以“瞽不知白黑者,非以其名也,以其取也”。而“天下之君子不知仁者,非以其名也,亦以其取也”(《墨子·贵义》)。人的正确认识不在于是否懂得“名称”,而在实际,要说“君子不知仁,”并非不知“仁”这个名词,亦是要看实际表现。后期墨家提出“以名举实。”又说:“举,拟实也。”(《墨子·经上》)讲名实关系,明确以名从实,以名来模拟、反映实。实是第一性,名是第二性,属唯物主义认识论。
名家公孙龙重视名实问题的讨论。据说由于“疾名实之散乱”(《迹府》),为了“审其名实,慎其所谓”而写出一篇《名实论》:“夫名,实谓也。知此之非此也,知此之不在此也,则不谓也;知彼之非彼也,知彼之不在彼也,则不谓也。”“名”是实在的称谓,不符合这个事物的就不要使用这个名称,名副其实是对的。但又说:“其正者,正其所实也;正其所实者,正其名也。”接近孔子的正名思想。
荀子也写了《正名》篇。他针对当时“名实乱,是非之形不明”的情况,提出制名以指实、“同实同名”、“异实异名”和“稽实定数”的制名原则,从而坚持了“名也者,所以期累(异)实也”的唯物主义认识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