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尊阴卑

西汉董仲舒天人感应理论体系中的重要命题。在董仲舒的天人哲学中,阴阳贯穿一切,有尊卑贵贱之别。世界万物都由阴阳构成,但阳居于主导地位,阴居于从属地位:“阳之出也,常悬于前而任事;阴之出也,常悬于后而守空处,此见天之亲阳而疏阴。”(《春秋繁露·基义》)“阳,天之德;阴,天之刑也。阳气暖而阴气寒,阳气予而阴气夺,阳气仁而阴气戾,阳气宽而阴气急,阳气爱而阴气恶,阳气生而阴气杀。是故阳常居实位而行于盛,阴常居空虚而行于末。”(《春秋繁露·阳尊阴卑》)“物随阳而出入,数随阳而终始;三王之正,随阳而更起;以此见之,贵阳而贱阴也。”(同上)因此,“恶之属尽为阴,善之属尽为阳”(同上)。在对阴阳的属性做出善恶二元对立、阳主阴次、阳尊阴卑的规定后,董仲舒把这种“理人之法”运用于社会政治生活和家庭生活。他宣称:“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春秋繁露·基义》)根据阳尊阴卑的准则,君、父、夫为阳,为尊;臣、子、妇为阴,为卑,前者支配后者,后者服从前者。同理,德、善、喜为阳,为尊;刑、恶、怒为阴,为卑。阳尊阴卑作为宇宙间的普遍原则,作为“天意”的体现,绝对不可改变。所谓“丈夫虽贱皆为阳,妇人虽贵皆为阴……诸在上者皆为其下阳,诸在下者各为其上阴”(《春秋繁露·阳尊阴卑》),以及“阳贵而阴贱,天之制也”(《春秋繁露·天辨在人》)等,实质上是为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政治服务的。因为,在董仲舒看来,“天道无二”:“天之常道,相反之物也,不得两起,故谓之一。一而不二者,天之行也。”(《春秋繁露·天道无二》)因此,“君子贱二而贵一”(同上)。而阴阳是相反之物,不得“两起”,只能由一方主导另一方。可见,阳尊阴卑理论的政治用心所在。董仲舒阳尊阴卑的提出,对于政治生活中的君尊臣卑,社会生活中的男尊女卑,家庭生活中的夫尊妇卑等伦理政治规范的形成,起了理论奠基的作用。

见阴者阳之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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