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者阳之合
阴是阳的配合。西汉董仲舒天人感应理论体系中的重要命题。合,配合、对应、结合。《易传·系辞上》曰:一阴一阳之谓道。认为阴阳的共存和交互作用是事物发展的规律。《易传》还用阴阳理论阐释社会现象,把君、夫、上等归于阳,臣、妻、下等归于阴,并已有将阴置于阳的从属地位的倾向:“阴虽有美含之,以从王事,弗敢成也,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易·坤》)董仲舒继承并发展了《易传》的阴阳理论,认为任何事物都是阴阳的结合。他说:“凡物必有合。合必有上,必有下;必有左,必有右;必有前,必有后;必有表,必有里。有美必有恶,有顺必有逆;有喜必有怒,有寒必有暑,有昼必有夜。此皆其合也。”(《春秋繁露·基义》)上、左、前、表、美、顺、喜、暑、昼为阳,与之对应的方面为阴。董仲舒强调,阴阳有主次之分、尊卑之别,阳主阴次,阳尊阴卑,因而阳处于支配阴的地位,阴只是阳的配合:“阴者阳之合,妻者夫之合,子者父之合,臣者君之合。”“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同上)作为阴的臣、子、妻,只能是作为阳的君、父、夫的配合。这种配合,是在承认并自觉服从阳的权威的前提下,竭其所能,成全阳的功业,而不得另行一套,或者居功自傲。“阴道无所独行,其始也不得专起,其终也不得分功。有所兼之义。是故臣兼功于君,子兼功于父,妻兼功于夫。阴兼功于阳,地兼功于天。”(同上)之所以如此,是因为阳主阴次、阳尊阴卑的逻辑使然。董仲舒说过:“阴,犹沉也。何名何有?皆并一于阳。昌力而辞功。”(《春秋繁露·阳尊阴卑》)董仲舒这种“阴者阳之合”的思想,是与其“天道无二”的思想密不可分的。他表面上承认事物存在着两个不同方面,执其两端而论,但实际上只强调一端,要通过对一端的推尊和对另一个端的贬抑,确立一端的地位和权威,从而为以层层绝对服从为显著特征的专制主义政治服务。他反复论证并力图建立的“王道之三纲”的政治秩序,便是阴者阳之合思想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