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劭

【介绍】:

三国魏哲学家。字孔才,广平邯郸(今属河北)人。生卒年不详,活动于建安至正始年间(196~249)。历任秘书郎、尚书郎、散骑侍郎、骑都尉、陈留太守、散骑常侍等职,赐爵关内侯。黄初中,受诏集五经(见六经)群书,以类相从,作《皇览》。明帝时,与庾嶷、荀诜等人定科令,作《新律》18篇,著《律略论》,今存其《序略》。景初中,受诏作《都官考课》72条,又作《说略》1篇。还著有《乐论》14篇,及《法论》、《人物志》等百余篇。这些著作只有《人物志》得以较完整地保留下来,其余都已亡佚。《人物志》一书分上、中、下三卷,共12篇。《隋书·经籍志》列入名家。但其性质已与先秦名家之探究抽象名辨不同。“魏武好法术,天下贵刑名”,汉魏之际兴起的形名之学(或名理之学)都密切联系具体的政治人事,实为法家和名家的结合。《人物志》的主要内容是分析人才的各种类型和阐明识别、选拔人才的方法原理,是中国最早的人才学典籍,也是当时形名学的代表作。刘劭曾为朝廷制订刑律及考课条例,经承了法家传统。《人物志》注重考核实绩,也是汲取了法家思想。而关于人物名目的辨析,分人流之业(即人才的类型)为12,以及英雄之辨等,则贯彻了名家的精神。《人物志》以圣人之训为依据,标举中庸之至德,是本于儒家。但其释中和为“平淡无味”,称“中庸之德”为“其质无名”,主张不争而胜,则源自道家。而其以阴阳五行来说明人才差异的形成,乃受到汉儒引进阴阳家言的影响。可见,刘劭的学说糅合儒、道、名、法,不主一家。《人物志》总结了汉、魏两代任用人才的经验教训,上升为理论,较之汉代的政论具有更强的哲理性,可以看做两汉经学向魏晋玄学(见经学与玄学)转变的过渡环节,或玄学的前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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