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

北宋王安石创建的学派和学说,亦称荆公新学。

王安石在实行变法期间,遭到士大夫阶层一部分人的激烈反对。为了给变法提供理论依据,熙宁六年(1073)宋神宗在王安石建议下设“经义局”,由王主持,重新训释《》、《书》、《周礼》三经经义,并颁行于学官。新学即以《三经新义》而得名。

新学虽得名于《三经新义》撰成之后,但新学早在这之前即已形成。宋仁宗嘉祐、英宗治平年间,王安石就已有《易解》、《淮南杂说》、《洪范》等著作问世。在这些著作中,王安石提出了新学的理论基础一一天道观和心性学说;在《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中,王安石提出了政治改革的纲领。宋英宗治平三年(1066),王安石“守金陵,以绪余成之者”(《陶山集》卷十六《沈君墓志》),在其周围聚集了一批年轻学者,如王雾、陆佃、龚原、蔡卞等,形成了以王安石为首的学派。因此新学无论是作为一种学说,还是作为一个学派,在熙宁变法之前都已形成。

新学是宋代儒学中最早出现的义理学派,“荆公《淮南杂说》初出,见者以为《孟子》”(《宋元学案》卷九十八),“于是天下之士,始原道德之义,窥性命之端”(《郡斋读书志》后志二)。“至《三经新义》行,视汉儒之学若土埂”(王应麟:《困学纪闻》卷八)。荆公新学开有宋一代道德性命之学的先河,对结束汉唐章句训诂之学起了关键性作用。

新学的哲学基础是“万物一气”的气一元论。新学学派认为,气是万物的本根,气及其所生成的万物必由之路即是“道”。天道自然无为,与人事无关。事物内部存在着对立,推动着事物的发展。事物发展变化是一种新陈代谢过程。人应当效法自然,“有阴有阳,新故相除者,天也。有处有辨,新故相除者,人也”(《字说》)。新学学派认为新故相除是自然和社会的普遍原则,因而他们在政治上主张变法革新。北宋中期的熙宁变法就是在新学指导下进行的。

新学在宋代儒学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新学建立时,只是一个与濂学、关学相并立的学派,随着王安石执政,新学地位也发生变化,自《三经新义》颁行于学官后,新学更成为当时的官方思想,统治思想界60年之久,对北宋中后期政治、经济、教育、思想,都发生了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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