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瑭
【介绍】:
明代哲学家。字粹夫,号柏斋,怀庆武陟(今属河南)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选庶吉士。历任翰林院修撰、开州同知、东昌府同知、山西提学副使、南京太常少卿及工、户、礼三部侍郎。官至南京右都御史。
何瑭坚持儒家的内圣外王说,反对空谈心性。认为道学与儒家正学相悖,有名无实。他说:“徒从事于记诵辞章者,既不足道;而所谓道学者,又多用心于性与天道之间及存心养性之说。名虽可观,实则无补,其可叹者多矣。”(《儒学管见》)反对周敦颐等人“轻世傲物之论”,认为“此后世儒者轻世傲物之论”是老、庄的消极思想,不足用世。
在本体论上,何瑭认为“道体兼有无”,把太极看成是“阴阳合一而未分者也;阴有阳无,阴形阳神,固皆在其中矣”(王廷相:《答何柏斋造化论》引)。认为:“造化之道,一阴一阳而已矣。阳动阴静,阳明阴晦,阳有知阴无知,阴有形阳无形;阳无体,以阴为体;阴无用,待阳而用。二者相合则物生,相离则物死。”(《阴阳管见》)他还以五行论造化,认为“天地水火造化本体,皆非有所待而后生”(《答何柏斋造化论》引)。他还针对元气本体论提出批评说:“谓天地水火未足以尽造化之蕴,此特未之察耳。盖人知水之为水,而不知寒凉润泽皆水也;人知火之为火,而不知温热光明皆火也。天宰之以神,地载之以形,水火二者交会变化于其间,万物由是而生,由是而死,造化之能乃毕矣。自此之外,岂复有余蕴乎?”(《阴阳管见》)
在方法论上,何瑭认为“云为独阴”、“水为纯阴”,“少男有阳而无阴、少女有阴而无阳”(《答何柏斋造化论》引),宣传一种“阴阳相离”的形而上学思想。他还反对阴阳相生之说,“以为阴之与阳,谓之相依则可,谓之相生则不可”(《阴阳管见》)。在他看来,天地水火之间并不存在互相派生的关系,“天不能生地,火不能生水”。
何瑭与王廷相虽是好友,但其说与王廷相多有不合,彼此之间展开过激烈的辩论,王廷相对其说多有批评。何瑭主要著作有《何文定公文集》。《阴阳管见》是他的哲学代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