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吕刑》中提出的重要的司法原则。《吕刑》中有“惟齐非齐”之说,认为法律是齐平的,但刑罚轻重却不同,原因是不但要因时制宜,而且要因罪制宜,即根据其具体所犯的罪行进行处罚,实质就是既要统一适用法律,又要依罪的具体情况,灵活掌握量刑尺度,做到宽猛相济,轻重适度。这种依犯罪动机、后果、认罪态度量刑的思想是中国古代司法的一个重大贡献,对后世产生巨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