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设立的负责执行工作的组织形式。执行组织根据法院的不同级别,具有不同的名称,可以是执行庭,也可以是执行组,由执行员和书记员若干人组成。执行员是负责执行工作的司法人员,行使法院的司法执行权。书记员是执行工作和执行活动的记录人员,负责执行的记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