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当事人在买卖合同成立时达成协议,由出卖人将来买回标的物的买卖合同。一般认为,买回合同是一种附条件的买卖合同。买回合同对出卖人有一定意义,如出卖人可援用买回合同的形式来达到融资担保的目的,但因其对交易的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故一般立法对买回合同均有所限制。例如:买回的期限限制,出卖人买回时除支付原价金外还应支付税费等因买回而增加的费用,约定期限内买受人仅能依善良意愿使用标的物而不能自由处分标的物等。此外,买回还应参照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