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中国授予劳动者的一种荣誉称号。中国《宪法》规定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务院于1982年4月10日发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6条规定,对职工的奖励种类有:记功、记大功、晋级、通令嘉奖以及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主要授予在完成生产任务、工作任务方面,或者在生产、科学研究、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或者在改造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以及其他某一方面,事迹突出,对企业、国家做出显著成绩的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