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法律辞典

韩愈

书籍:法律辞典
【生卒】:768—824

【介绍】:

唐代文学家、思想家,古文运动的倡导者。字退之,号昌黎,邓州昌黎(今河南南阳)人。进士出身,后擢为“四门博士”,曾任监察御史、刑部侍郎,后被贬为潮州刺史、袁州刺史。长庆年间官拜兵部侍郎、吏部侍郎、京兆尹兼御史大夫等职。韩愈崇儒排佛,以“鲠言无所忌”著称于世,“能通六经百家学”。著作收入《韩昌黎集》。主要的法律观点有:(1)道统说。他反对当时佛老盛行,力主复兴儒学,继承儒学道统,决心承继孟轲,“使其道由愈而粗传,虽死而万万无恨”。(2)“礼乐刑政”的法律起源说。认为圣人据“道”而定“礼乐刑政”,核心内容为“仁”,刑为“道”之一端。(3)“德礼为先而辅以政刑”的德刑关系说。主张礼法并用,“德主刑辅”,先行教化,然后齐家、治国、平天下。(4)威吓主义的刑罚论。他继承董仲舒的“性三品”说,认为人性划分为上、中、下三品,对下品之性只能采取刑罚威吓,以预防犯罪。(5)“礼法两不失”的复仇论。他从经律两方面理解与规范复仇行为。主张区别对待复仇行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复仇之义。“据礼经”,“征法令”,对复仇行为酌情论处。(6)“君言必信,法令大行”。鼓励人们去捕捉“盗贼”,使国家“费少财而能收大利”。

上一篇:韩非下一篇:汉堡规则
上一篇:韩非子 下一篇:汉堡规则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