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根据本国宪法和法律,以国家名义实施的有关国防和外交等行为。在中国,指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防部、外交部等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授权,以国家的名义实施的有关国防和外交的行为,以及经宪法和法律授权的国家机关宣布紧急状态、实施戒严和总动员等行为。国家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