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研究方法
书籍:法律辞典
认识和研究法律和法学的手段、途径、程序和技术的总称。法学研究方法按其普遍性程度、理论论证的性质和在学科中适用范围的不同,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称为法哲学方法,第二类称为一般科学方法,第三类称为法律部门学科方法。法哲学方法是指导各种法学理论所依据的哲学基础以及将其应用于法律实务和法学的研究所使用的基本方法。在人类历史发展的一个相当长的时期里,法学仅仅作为哲学体系的一个环节而存在。在法学逐步发展成为一个学科之后,二者的联系仍然是非常紧密的。法哲学方法既是一种方法论,也是一种世界观。特别是在部门法日益发达的时代,法律的哲学方法赋予立法和司法实践以灵魂。一般科学方法如法律心理学方法、法律符号学方法、法律解释学方法、法律人类学方法等等,其特点是把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适用于法律和法学的研究,既借鉴其获得研究资料和信息的方式,也借鉴其对法律的理性认识和评价。随着现代科学的发展,法学对其他学科成果的依赖越来越大,人类对自然和社会的任何深入的认知都会直接或者间接影响法学的发展。部门学科方法是各法律部门和学科特有的方法。这一类方法的特点是研究方法和操作方法融为一体,直接表现为研究手段和技术,如刑法学中的犯罪分类方法、法医学方法、司法物理经验方法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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