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以车分裂罪犯身体的刑罚。又称“轘”、“轘裂”、“车磔”。俗称五马分尸。执行时将人头和四肢分别拴在五辆车上,以五马驾车,执行时同时向五个方向拉动,将人撕裂。周代已有此刑。《左传》桓公十八年:“轘高渠弥。”杜预注曰:“车裂曰轘。”战国时,商鞅在秦被车裂。嫪毐(lào ǎi)作乱,秦王嬴政车裂之以示众,灭其族。汉魏晋及南朝无此刑,只是偶尔于法外用之。北朝定为死刑之重者。隋文帝更定新律,除车裂之法。此后,惟辽朝用之,其他朝代皆不纳入正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