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文法”的对称。由国家机关认可的、不具有成文形式的法律。不成文法又称为“非制定法”、“习惯法”。不成文法是未经国家机关按照立法程序制定,而是由国家将习惯、判例、法理等认可为法律并且赋予其法律效力形成的。不成文法与成文法的主要区别就在于前者未经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