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犯罪学辞典

谋大逆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617页(204字)

中国古代罪名。

十恶之二。其名称源于秦汉,指犯上作乱、危害君权的谋反行为。

至北齐十恶成定制,大逆遂指预谋毁坏宗庙、山陵、宫阙的行为。唐律规定,谋大逆已行者不分首从皆斩;谋而未行者绞,并依首从法;父子年十六以上皆绞,十五以下及母女、妻妾、祖孙、兄弟、姊妹若部曲、资财、田宅并没官;伯叔父、兄弟之子皆流三千里。明清律规定,凡谋大逆,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

上一篇:谋反 下一篇:谋叛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