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最后陈述权
书籍:犯罪学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582页(188字)
法院开庭审判时,被告人在调查事实和辩论阶段享有的最后发言的权利。
被告人诉讼权利之一。是保障被告人辩护权的一种重要手段。在中国,审判长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权作最后陈述。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此项权利。被告人最后陈述的时间不受限制,直到把话讲完为止。但如果陈述的内容与本案无关或重复,或涉及国家机密等,审判长有权也应当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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