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525页(207字)
当代资产阶级预防犯罪的一种理论。
主张以“绝育方法”控制犯罪。这一理论早在龙勃罗梭时代就提出过,在当代资产阶级各国仍有影响。
绝育的目的,最初是为了惩罚,以后是为了医治,当前是为了优生。
早期的绝育论者认为,采取绝育的方法无需经本人同意而强制执行。
强制绝育从1907年开始就在美国作为一种惩罚形式而存在。这一理论曾受到严厉的批判,不少人把它比喻“是残酷和非人道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