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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症的犯罪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521页(381字)

因患神经症而引起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神经症又称神经官能症,它包括多种类型,与犯罪关系较为密切的是神经症中的癔病。在癔病发作时实施的犯罪,以不守纪律、扰乱公共秩序等轻微犯罪较多,凶杀等严重犯罪较少。

多数在犯罪前有癔病既往病史,少数在犯罪后发生癔病。最多见的症状是癔病性易激动、暴怒性激情发作,其次是癔病性意识朦胧状态,其他的癔病症状很少见。病人常突然作案,多数能查明有明确动机,很少有预谋,犯罪前所有病人都有明显的动因,或长期心境不愉快。病人表示他的犯罪当时脑子不清楚,不由自己控制,但在犯罪后大都能承认犯罪,表示悔改,虽声称自己对犯罪行为“不记得”、“不由己”,但对犯罪能正确辨别是非。中国刑法对此类犯罪是否承担刑事责任无明确规定,因此处理此类犯罪一般要先经精神病鉴定,认定其犯罪时是否具有辨别自己行为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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