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汉、巫婆利用迷信造谣罪
书籍:犯罪学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522页(199字)
神汉、巫婆利用封建迷信,制造谣言,蛊惑人心,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
按中国刑法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本罪主要特征:(1)犯罪主体限于不务正业、以耍弄迷信邪术骗取钱财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神汉、巫婆。(2)主观上出于故意。
(3)客观上表现为以迷信邪术为形式,实施造谣惑众的行为。
本罪与组织、利用封建迷信、会道门进行反革命活动罪的主要区别,在于有无反革命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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