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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诉时效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505页(346字)

刑事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

在此期限内,都可以向罪犯提起公诉;如超过了期限,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中国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是:(1)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的,经过5年;(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经过10年,(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经过15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超过了上述期限,追诉时效即告终止,不再追诉。在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犯罪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犯罪人在规定的时效期内,如果重新犯罪,时效即应中断,前罪的追诉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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