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487页(190字)
勾结外国,阴谋危害祖国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
按中国刑法属于反革命罪。本罪的主要特征如下:(1)犯罪主体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2)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明确的反革命目的,即企图借助外国力量危害祖国利益。(3)在客观上实施了与外国反动势力相勾结,出卖祖国主权、分割祖国领土、策应外国发动侵略我国的战争,以及其他危害祖国利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