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455页(210字)
意大利犯罪学家龙勃罗梭的学生菲利最先提出的关于处罚罪犯的一种理论。
龙勃罗梭曾在自己的着作中大量引用。该理论主张对社会各种制度和地理环境条件进行一些改革。
如对通奸罪的产生,“当以离婚为最得力之办法”;对于欺骗罪,以“唯有传播经济真理,为防范之方法”;对于“政治上弊病”,以“分权政策为最善”;“欲制过富之病,宜令富者与劳工共分所赚之利,又施行累进税”等等的所谓治罪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