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442页(246字)
夜间闯入他人住宅实施犯罪的行为。
外国刑法罪名。本罪的特征:(1)行为人未经居住人允许,以暴力或胁迫手段强行进入他人住宅。
如居住人受行为人欺骗而允许其进入住宅,则不构成本罪。(2)行为人闯入他人住宅时,具有实施犯罪的意图。如闯入他人住宅是出于犯罪以外的其他目的,不构成本罪。(3)行为人闯入住宅的时间,一般应为夜间,白天闯入亦可成立本罪。按照英国1968年《盗窃罪法》,本罪可以判处14年监禁,如犯本罪时携带火器或爆炸物品的,则可判处终身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