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青少年法
书籍:犯罪学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403页(233字)
又称《1963年青少年法》。
共计3章65条。这里的青少年指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该法律规定地方政府有义务对没有必要送去监管的少年实行照管。父母及监护人不得以无法监护为理由将需要照管的少年送交少年法庭。少年法庭可对青少年发布监督令,并可指令地方政府作为监督人。该法律还详细规定了对青少年的管教程序以及少年法庭下达管教令的具体内容。对少年法庭的司法程序、侵害青少年的犯罪行为,以及青少年的就业等问题,也做了较详尽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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