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371页(223字)
用犯罪者所处的社会环境来说明犯罪原因的一个学派。
认为犯罪原因的重点应放在犯罪者所处的外部环境之中。即作为犯罪者社会生活前提的各种自然条件,如气候、季节、职业、工作环境、实施犯罪行为的场所、社会文化建设、人际交往、经济条件等。
美国社会学家萨瑟兰认为,对犯罪原因的研究,只有得知外部环境因素对个体影响程度上的差异,才能认识贫困、居住条件不良、家庭缺陷、智力低下、情绪不稳定等条件与个体心理素质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