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364页(218字)
人们对某一对象所持有的评价和行为倾向。
一般分为3部分:(1)认识部分,指个人对感知对象的认识和评价,如赞成或反对、好与坏、美与丑等;(2)情感部分,指人对感知对象的情感体验,如喜愉、厌恶、尊敬、轻蔑等;(3)意向部分,即对感知对象反应的倾向性及行为状态,如对某种行为赞成、中立或反对等。在犯罪学研究中,人们常把对某一犯罪行为的社会态度作为一种社会标准,并由此探究犯罪原因及预测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