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285页(218字)
中国古代刑罚之一。
将减死罪犯及其他重犯解送边远地区军中服役。源自秦之戍边,汉之减死戍边,唐之流配决配,至宋循北齐流徙边为兵而成刺配充军之制。明代充军属流刑之重者,分极边(4,000里以外)、烟瘴(4,000里以外)、边远(3,000里)、边卫(2,500里)、沿海附近(1,000里)数等。充军有终身和永远两类,永远刑罚及子孙,死后由子孙替役。
清制中唯“附近”为2,000里,余皆仿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