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283页(198字)
亦称丑辱刑。
国外刑罚理论中的刑种分类用语。指剥夺犯人名誉或某种社会地位身份的刑罚。
中世纪至19世纪初,其内容主要是将犯人的人格和丑恶暴露于众,使其遭受精神上的痛苦和折磨,如游街示众等。近代刑法中的名誉刑分为2种:(1)当众谴责犯人的罪行,以剥夺其名誉,称谴责刑;(2)贬低犯人的某种社会地位或身份。
名誉刑在不少国家的刑罚体系中的地位已呈衰落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