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210页(200字)
中国封建社会掌管司法行政或审判的中央机关之一。
由汉制演变而成。西汉成帝时内廷置尚书三公曹主断狱,东汉改由二千石曹主掌。
晋为三公尚书。南朝宋改为都官尚书。隋始设刑部,其初为都官尚书的下属机构。583年(隋开皇三年)改都官尚书为刑部尚书,遂为六部之一,掌法律、刑狱。
后世相沿此制。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官制改革,更名为法部,掌管司法行政,不兼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