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穆拉比法典
书籍:犯罪学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191页(434字)
公元前18世纪古巴比伦王国第6代国王汉穆拉比(约前1792-前1750在位)颁布的法律。
它是古代两河流域及其邻近地区楔形文字法中具有代表性的一部法典,也是世界上迄今比较完整保存下来的最早的一部法典。法典原文刻在一座黑色玄武岩石柱上,故亦称“石柱法”。法典由序言、本文和结语三部分组成。序言是对汉穆拉比王的赞誉。
结语是告诫后王必须遵守法典不得废更。本文是具体法律规范,共282条。
其主要内容有:审判制度;财产的保护;婚姻、家庭和继承;人身权的保护;自由人和奴隶的法律地位;商品交换原则以及土地所有制等。在刑事方面,保留了血亲复仇、同态复仇、神明裁判制度。
刑种主要有死刑、肉刑和罚金。死刑执行方法有投水、火焚、杀等。
肉刑有割舌、挖眼、割乳房、割耳、断指、拆骨、刺刑等。法典对盗窃、伤害、诬告、强盗以及医疗、建筑事故等作了规定,但无杀人罪的一般规范。
对杀人罪等,由当时的习惯法调整。已规定的法律规范,只是一些案件判例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