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188页(232字)
构成犯罪,必须同时具备主观与客观两个方面的要件,缺一不可。
中国刑法指导思想之一。根据马克思主义犯罪学说的观点,任何犯罪都是犯罪主体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主体与行为不可分离,主观要件与客观要件只有结合成一个统一的整体,才能正确反映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的大小。因此,刑法要求,定罪量刑,必须坚持主观与客观相一致原则,既反对只看客观危害而不问有无主观罪过的客观归罪,也反对只看主观罪过而不管有无客观危害的主观归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