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121页(238字)
1904年由美国纽约少年法院书记官卡鲁达倡导的一项预防男女青少年犯罪的社会活动。
1946年日本京都少年审判所长宇田川润四郎将这一活动引入日本。这一活动的特点是组织一批改正罪错并表现良好的男女青少年与违法犯罪的青少年或是可能出现犯罪的青少年结成朋友,通过现身说法,鼓励其改邪归正,引导他们走上正路。
这一运动成为全社会范围内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净化社会环境的青年志愿者运动。1982年,全日本约有8000名青年志愿者参加这一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