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116页(180字)
中国南北朝时期北魏法律的总称,包括律、令、格、式,尤以《北魏律》为要。
《北魏律》于495年(孝文帝太和十九年)颁布,至唐代亡失。据《隋书·经籍志》载,《北魏律》共20篇,可考者有刑名、法例、宫卫、违制、户、厩牧、擅兴、贼、盗、斗、系讯、诈伪、杂、捕亡、断狱等15篇。《北魏律》对北齐律、隋律和唐律都有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