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90页(203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于1987年3月为了正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明确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界限,统一办案程序,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而制定的一项规定。规定分通则:管辖、立案、破案、销案;强制措施和羁押;侦查、预审;执行;释放;附则等8章,对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任务、原则、职权界限和一系列程序问题,做了具体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