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研究法
书籍:犯罪学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51页(459字)
又称文献研究法。
是根据一定目的,从史书、档案、史志、资料、文献、报刊等史料中搜集有关资料进行纵向分析的方法。有两种基本类型,一是传统的历史法,即类似于定性研究的个案法;另一种是以内容分析为主的历史法,属于定量研究的方法,传统的历史法一般是根据历史资料的具体描述做定性分析,与非结构式的个案研究比较近似。内容分析法则采取把文献资料转化为用数量表示的资料,将其结果表述为数量分析形式,如百分比、相关系数和图表等,以便与现实做比较分析研究。历史研究法的特点是:可以研究不能直接调查的对象,资料数量一般比一次性调查丰富,许多初级资料具有客观性,省时省钱,但材料往往杂乱无章,容易受原材料作者影响,材料往往残缺不全,定量考察时量化标准较难确定。因此,运用历史法进行研究时,应当注意去伪存真,不受原资料搜集者观点的限制影响,实事求是地分析研究。把对历史现象的考察和现实的调查统一起来,进行纵向与横向相结合的研究。在当前中国的犯罪学研究中,历史研究法是最重要、最常用的研究方法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