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39页(281字)
一些国家刑事诉讼法中的原则之一,即认为被告人在未被依法确定有罪以前应被假定为无罪者。
最早提出无罪推定理论的是18世纪中叶意大利资产阶级着名法学家贝卡利亚。在立法上最早规定无罪推定的是1789年法国的《人权宣言》。无罪推定相对于封建主义的有罪推定是有进步意义的,其理论根据是资产阶级的人权保障学说,目的是为保护被告人的权利。中国刑事诉讼法否定封建的有罪推定,强调在侦查、审判过程中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要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但没有规定无罪推定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