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判决
书籍:犯罪学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39页(288字)
法院对无罪的被告人所作出的确认其无罪的裁决。
判决应指明被告人被指控的犯罪事实不存在,罪名不能成立,或者被告人的行为未构成犯罪,或者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如被告人已被羁押,应在判决宣告时立即释放,并将判决书和执行通知书送交看守所或劳改机关,发给被告人释放证明。
同时应负责做好被告人的善后工作,及时地恢复无罪者的名誉和自由,保障其正常的合法权益。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在开庭前的审查中,即可对案件做出处理,对不需要判刑的公诉案件,可要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对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自诉案件,应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