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14页(228字)
“出外中途之家”的对称。
中途之家的一种发展形式。早期的中途之家大都是出外中途之家,即只适用于从监狱释放的人,使其经由中途之家逐渐向自由社会过渡。后来中途之家继续发展,也适用于即将或有可能被进行机构性处遇(矫正)的人,这种中途之家就是入内中途之家,它是由自由社会向监禁机构过渡的一种机构,适用对象主要是有再犯危险的保护管束(缓刑)者、审理前有必要进一步加以调查的少年犯、滥用毒品、酗酒的不良少年或虞犯少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