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9页(183字)
简称民警。
在中国属于人民公安机关建制,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是人民利益和社会主义事业的保卫者。人民警察的警种,分为户籍、治安、刑事、交通、消防、边防、铁路、武装、森林、经济、港务、航运、外事人民警察等。其中属于边防、消防等警察又称为人民武装警察,实行义务兵役制,待遇与解放军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