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武士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广东人民出版社《简明中国武术辞典》第33页(186字)

武术运动员技术等级,相当于一级运动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1985年1月底颁布的《武术运动员技术等级试行标准》规定:“一级武士:全国比赛中全能总分达52.5分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比赛中获全能前三名,总分达52.5分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体委、国家体委直属体育学院、产业体育协会审批,可获得“一级武士”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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